1、參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號文件,公民的籍貫應為本人出生時祖父的居住地(戶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寫祖父去世時的戶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戶口的,填寫祖父應落常住戶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記籍貫后,祖父又遷移戶口的,該公民的籍貫不再隨之更改。
2、籍貫是指祖居地(祖籍地)或原來籍貫。公民的籍貫應為本人出生時祖父的居住地(戶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寫祖父去世時的戶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戶口的,填寫祖父應落常住戶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記籍貫后,祖父又遷移戶口的,該公民的籍貫不再隨之更改。

3、?舉例:張三此前的戶口在四川,出生地卻在湖北,祖籍(曾祖父一輩及以上的)是湖南,而如今戶口又從原先的四川遷移到了北京。那么他的籍貫準確的來說是湖南,戶籍地是北京。
4、籍貫是一個家族族群的某一時期的某一位祖先的長久居住地,詳細指的是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長久居住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
5、籍貫的主體不是各省,而是每個公民。籍貫一般寫作某某省某某縣,比如李三是江西省贛州市大余縣人士,其籍貫一般寫作江西省大余縣,或者簡寫成江西大余;再如王五是北京市通州區人士,其籍貫一般寫作北京通州。
6、籍貫,是祖居地或原籍。詳細指的是祖籍地,是一個家族族群的某一時期的某一位祖先的長久居住地,詳細指的是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長久居住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一些已經離開了祖先的出生地或已經離開了家鄉的人,他們的后代,仍然追溯祖先的出生地或祖先的家鄉(即祖籍)來作為自己籍貫。
7、戶籍地并不一定是這個人的祖籍地或籍貫地,尤其在經濟發達的地區和某些在新中國成立后才開始建設的新地方和近代才有很快發展的地方,大量的人的籍貫地不是戶籍地,這些人一般都是改革開放后或在中國的計劃經濟時代按照當時國家的分配從外地遷移或近代時才移民到新地方的。
8、按幾千年來的中國的傳統的說法,籍貫是祖籍地的一種表述,這是戶籍與籍貫不同的地方。
9、籍貫一般從父系,個別從母系的;從祖籍,祖籍是指祖輩的長久居住地,按地域劃分。
10、籍貫的使用頻率仍然很高,但特別是年輕人不很重視,他們普遍錯誤認為籍貫就是戶口所在地或出生地,按幾千年來的中國的傳統的說法,籍貫是祖籍的一種表述。由于近代以來和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出現了數量巨大的流動人口和人口遷徙,大量的人不知道自己的籍貫地或忘記了自己的祖籍地,就勉強以父親或母親的戶籍地作為自己的籍貫地,這是很錯誤的一種說法。